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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院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2017-02-27 14:57  

 

各系部、部门:

   春季天干物燥,是消防安全事故的多发季节。为落实省教育厅鲁教安字[2017]1号文“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开学前后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系部、部门领导要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部门辖区内的用水、用火、用电、用气等部位,要做到安全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到位。为了做好安全工作,根据学院安排,由许有财副院长组织各系部、有关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3月2早900济南校区;33日早900长清校区。

   二、检查内容和负责部门

    1.学生公寓用电、电线私拉乱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违规使用酒精炉等现象。

    2.总务处各部位用火、用电、用水、燃气、仓库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房屋安全检查和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检查;校园内公共区域及周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检查。

    3.实训场地安全教学、设备、物品的存放、管理和用电安全。

    4.实习工厂安全生产,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管理和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等;暂住人员住所的安全用电等。

    5.教学、办公和学生活动场所用电安全和隐患排查。

    6.济南校区半边楼楼道杂物堆放情况及安全用电。

    7.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的完善和应急使用。

   三、参加人员

   济南校区:安保处、总务处、学工部、实习教学处、技师部、图书馆、实习工厂主要领导和安保处有关人员。

   长清校区:安保处、总务处、学工部、实习教学处、图书馆、各系书记和安保处有关人员。

    四、集中地点

   济南校区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长清校区在一号教学楼二楼会议室。

    五、检查要求

    1.突出重点。这次检查重点是消防安全,尤其是各楼宇内外的死角,要检查到位,不留隐患,不留漏洞。

    2.精心组织。各部门、系部要从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高度出发,提高认识,精心梳理,查找安全隐患,对查找出来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列出时间表,限期整改。

    3.对此次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隐患各部门请于三月八日前电子版报安保处(abc@sdlvtc.cn)邮箱。

                         

 

                                                                          201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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