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纪守法 , 热爱本职工作,严格执行《学院门卫校卫管理制度》,坚守岗位,文明值勤,着装整洁,举止端庄,站坐规范,日查夜巡,热情服务,认真履行职责。
二、认真检查进入校门人员证件,填写登记表。严格检查出入人员携带的物品,凡公物出校,要主管单位出据有效证明(私人物品要凭本人证件),进行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三、控制校外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外来机动车辆实行出入证制度,进门领证,出门交证,无证严禁进、出校门。外来人员进入校区须由来访者与被访者取得联系,确认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内车辆凭通行证进出校门。
四、维护校门区秩序,及时清理校门区摊点和停放车辆,及时疏导人员、车辆,保持校门区畅通;禁止在校门区随意张贴、设置各类宣传品;控制各种商贩、匠人及闲散人员进入校园。
五、提高警惕,注意观察进出门的可疑人、可疑事,发现可疑情况要认真搞清,妥善处理,对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处领导。
六、加强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或违禁物品出入校门。对夜间进出校园的人员、车辆经严格查验进行登记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开门放行。
七、负责校区内公共场所的治安巡逻,维护学院各种设施安全,对重点部位和设施实行重点巡查;维护校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八、认真检查校区内不安全因素,对可疑人员要认真盘查;发现案情及时报告,保护好现场,排查嫌疑,采取措施加以处理;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处领导,火势严重时及时呼救拔打“119”,及时采取扑救措施。
九、爱护公共设施,做好岗位和周边的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十、按时交接班,按规定填写值班记录,履行交接手续。
十一、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保卫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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