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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消防志愿者行动协会的通知
2014-04-21 00:00  

 

鲁劳职院〔201439

 

 

各部门、各系部: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学院消防安全防范体系,保障学院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消防安全工作条例》以及《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意见》等法规和上级要求,结合学院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就建立消防志愿者行动组织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消防志愿者行动的内涵和总体目标

“消防志愿者行动”是指通过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注册、自愿、有组织服务为主要形式,吸纳热爱消防公益事业的社会成员参加消防知识、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发挥志愿者服务的专业优势,深入开展以消防宣传教育为主,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救助为辅的系列公益活动。

“消防志愿者行动”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开展消防志愿者服务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关注消防安全,参与消防工作,增强消防安全素质,改善学院消防安全环境,促进学院平安、稳定、和谐发展。

二、组织形式

(一)“成立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志愿者行动协会”,并下设办公室,分别设在安保处和学工部。安保处负责学院消防志愿者行动组织的总体管理、计划制定、培训和定责等工作;学工部负责学生志愿者的管理以及活动的组织、检查等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长:张友山

副会长:李华宾 许有才

  员:张丽芳 崔 文 刘登科

办公室主任:张丽芳  刘登科

      员:赵子金 马坤 李庆林 薛超峰 张广华 刘国柱 吴廉新 耿际华 赵胜军 衣 洋 潘忠卫 王洪涛 段登华,以及物业、绿化、餐厅负责人。

    员:潘忠卫刘国柱 

(二)学工部、总务处、安保处、图书馆、各系和实习工厂成立消防志愿者行动分协会组成人员为部门、系部领导以及教职工和学生,教职工消防志愿者比例为在职职工的20%,学生消防志愿者每个自然班不少于5人(其中女生1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其他部门、单位根据部门人数报1-2名消防志愿者(5人以下部门确定1名,6名以上部门确定2人)。全体辅导员以及学生公寓、餐厅、图书馆、配电室和特种作业场所等消防重点部位全体人员都是消防志愿者。请各部门、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将消防志愿者组织名单于4月底前网发安保处(aqbwb@sdlvtc.cn)。新入校学生消防志愿者名单在每年10月底交安保处。

(三)经费保障。学院每年将开展志愿者服务的宣传、培训以及奖励等费用列入财务预算。

三、消防志愿者的主要服务内容和职责

由公安消防机关以及学院安保处、学工部等部门组织指导志愿者围绕不同时期消防工作中心任务,以掌握“一懂三会” 知识为重点(懂得所在场所或单位的火灾危险性和火灾预防基本常识,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互救逃生),主要开展以下活动和服务:

(一)宣传教育。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科技知识的宣传普及;协助和参与重大消防法规和消防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为师生员工提供消防咨询和服务等。

(二)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维护所在部门单位以及所在部位的消防安全和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积极参加本部门、单位组织的防火安全和火灾隐患治理;纠正非法用火、用电以及破坏消防设施等消防违章行为;提出火灾隐患整改建议。

(三)消防安全救助。熟悉所在部门单位以及所在部位消防设施情况以及当地医疗急救联络方式;在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报警并熟练使用现场器材进行灭火;熟悉逃生路线和方法,能组织其他人员进行安全疏散等。

(四)每年在“11.9消防日、“3.5中国志愿者服务日、“12.5国际志愿者日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等消防志愿者服务活动。

四、培训安排

每年春季对消防志愿者进行培训,与消防部门联合进行,根据目前学院消防安全工作的实际,今年先行组织各系、以及学工部、总务处、安保处等部门的消防志愿者培训,培训时间安排另行通知。今后每年9月份重点对新入校学生消防志愿者进行培训,并根据人员变化情况每两年对其他部门、单位的消防志愿者轮训一次。培训工作由安保处牵头组织,学工部、总务处和各系等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附件:消防志愿者行动分协会人员填报表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201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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