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劳职院党〔2013〕38号
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我院安全稳定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组织,根据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和《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干部调整情况,经9月29日党委会审议通过,对学院维护稳定领导小组(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崔秋立、张友山
副组长:王韶明、胡涌、周峥、李华宾、许有才
成 员:刘爱林、王洪彩、吕静波、王军、张丽芳、王芳、杨琳、王华莲、尚绪强、张新成、崔文、王国强、袁燕、刘登科、庞恩泉、张颂、陈福恒、王兆晶、张晓青、孙泽涛、王进军、赵烽、薛彦登、赵冬梅、于惠、安军、林蓉、赵爱梅、李春生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稳定以及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稳定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组织进行安全稳定及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和教育;
二、制定和实施学院安全稳定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院安全稳定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和组织,组织和督促学院各部门、单位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现全院安全稳定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群防群治,齐抓共管;
三、与各部门、单位签订年度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严格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四、检查学院治安、安全稳定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研究和解决治安、安全稳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采取积极措施,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隐患和事端;
五、决定学院安全稳定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奖惩等事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安全保卫处,负责安全稳定和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主 任:李华宾
副主任:刘登科、刘爱林、吕静波、王军、张丽芳、崔文、王国强
成员由党委(院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室、学工部、总务处、离退休工作处和安保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根据学院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要求,起草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和工作报告、工作总结等;
二、搞好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全院安全稳定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动态信息,提出建议和意见,供领导决策;
三、负责领导小组例会及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的组织、准备,协调各级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组织的关系;
四、负责督促、检查学院关于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部署、计划的落实及各部门、单位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责任制及重点要害部位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避免发生不稳定和安全事件;
五、组织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评比,并提出奖惩建议报领导小组审定。
各部门、单位的基层安全稳定和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以及义务治安、消防等群防群治组织要按照《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办法》、《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安全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建立,并于10月30日前将组成人员名单送安全保卫处和党委(院长)办公室备案。
特此通知。
中共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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