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通告 >> 通知 >> 正文

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2013-04-28 00:00  

                               鲁劳职院〔201341

各部门、单位:

    近期,省内外个别高校和中小学连续发生学生伤亡事件,引起中央、省委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为此,省委高校工委专门发文,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以此为警示,举一反三认真查找问题隐患,进一步加强校园各项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按照上级要求,现就做好我院校园安全稳定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把学生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及时排查化解矛盾隐患

    学工部和各系要组织学生工作队伍,以班级、宿舍为重点,在五月上旬集中开展一次学生矛盾纠纷和心理等问题排查工作,并要做好经常性排查,密切关注重点学生,并实行“一人一策” 落实责任开展工作,切实帮助学生调节疏导负面情绪,化解矛盾和心理压力,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和帮扶工作。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合力开展教育引导和疏导工作,对于矛盾隐患较重和有明显心理疾病等问题的学生,要及时报告系领导、学工部领导和学院领导,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化解或治疗,避免发生安全稳定事件。要注意发挥学生党团组织和学生骨干的作用,做到排查细致、不留死角。

    二、全方位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加强平安校园建设特别是平安班级、平安宿舍建设。各系要立即组织一次学生法制、安全主题班会,并要切实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强调依法维护人身安全有关知识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知法守法遵守校纪校规,不到网吧通宵上网,按时归宿;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做到班级无人身安全事故发生。学工部、各系要按照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要求,加强宿舍内务、安全检查、监督,严禁外来闲散人员进入,严禁藏匿管制刀具及违禁物品,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认真排查整改存在的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学生宿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营造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相互关心、共同进步的良好宿舍氛围。安保处要加强门卫管理和校园公共秩序管理,对外来人员及车辆要严格询问、登记,对学生公寓周边等重点部位要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总务处要重点做好学生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食品进货渠道,严格执行登记检查手续,做好日常食品安全检查监督,严禁校园内非法排摊设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一旦发现要立即予以取缔,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乃至人为投毒等安全事件发生。学工部等部门要做好校园学生大型活动管理,凡是学生举行的各类报告会、文体、集会、外出旅游和社会实践等活动,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并要落实安全责任人。相关部门、单位要做好涉毒材料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细化管理责任,严格管理、使用安全措施,杜绝流失泄露等问题发生。实行工厂和各系要加强生产实训安全管理,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加强设备检修和用电、用火等安全管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行,严禁违反操作规程,严禁违章用火用电,避免发生生产实训安全事故。

    三、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安全法制教育

    以近期省内外发生校园案件和我院发生的学生结伙故意殴打他人事件为鉴,各系要认真组织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和安全法制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做好学生管理各项工作,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法制教育的时效性。五月份,学工部、安保处将联合组织一次学生安全信息员培训。同时,学工部要检查各系组织学生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各系要检查每个辅导员、班主任开展教育活动的情况。对于教育不开展、活动不组织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于因工作管理不力而引发重大安全责任事件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做好“五一”假期期间的安全

    按照学院要求部署,认真落实学生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的各项措施,加强值班,发现问题苗头要及时妥善处置,保证放假期间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