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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2-06-27 00:00  

                          

鲁劳职院安保〔20124     

各部门、单位:

暑期已临近,按照上级和学院领导部署、要求,根据暑期和暑假间的安全特点,为做好安全工作,保证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良好稳定秩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各部门、单位要落实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日常安全检查,重点是办公室、教室、实训场地和微机房等部位,要做到每天进行一次检查,并在下班、下课前切断电源,关闭好门窗,避免遇暴风雨等恶劣天气时发生安全事故。在暑假前对各自辖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梳理,于75日前书面发送安保处。并做好学生离校后的教室、微机房、库房、公寓、实训场地等部位的封闭工作,尤其是各楼一层的门窗要逐个关闭、落锁。由综治办负责,在暑假前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重点是餐厅、公寓、教学楼、实训楼等重点部位设施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隐患,并向学院写出存在主要隐患整改的建议报告。

二、做好校园治安管理。安保处要做好校园治安管理,重点加强门卫管理、校园巡查,特别是做好对公寓、餐厅、教学楼、实训楼等重点部位的巡查,严防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维护好校园的公共安全秩序;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对教学楼、学生公寓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防范,防止盗窃等案件的发生;安全处、学工部和各系等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学生离校前的值班和巡查工作,同时,按照学院安排,各部门、单位要做好暑期内得值班工作,以保证良好校园安全秩序。

三、做好安全教育。学工部门和各系要在暑假前开展一次学生安全教育,重点加强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到行为举止文明得体,不酗酒滋事,不破坏公物,保证人身安全,注意防盗、防骗,避免安全事件发生。放假期间,个人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整理保管好宿舍内个人用品,外出交通、旅行、游泳等注意安全,不到危险地方游玩,雷雨暴风天气不出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到非正规浴场的水面如:湖、海、河、水库等游泳。学生暑期内若打工,一定通过正规的中介机构介绍,避免上当受骗,并向辅导员登记打工的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以便保持联系。同时各系要与家长沟通,增强家长的监护责任,保证学生暑期不出意外,确保文明安全离校,平安返校。

四、做好学生往返和交通安全工作。凡是到学院从事预售车票业务的营运机构,由学工部同意并到院办、安保处备案后方可允许在指定位置摆摊设点;未经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都不得擅自在校园内从事该项业务。安保处、学工部要做好要做好巡查、监督,发现违规立即取缔。各系要登记好学生离校时间、去往地点和乘坐车次等信息,并存底备查,在学生返校时要做好报到登记。若学生自己购票或自行包车返乡,一定要乘坐有营运资质的车辆。学生放假离校时,安保处要对所有进校园接学生的营运车辆逐一检查,凡是没有营运资质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五、继续做好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按照学院的布置安排,在各系的努力下,前期我院毕业生入伍预征取得一定成效,截至目前,已登记报名157人,如汽车工程系等完成较好。但离武装部门下达的300人指标仍差距较大,有的系报名很少。希望各系在暑假前再抓紧进行一次布置,深入发动、动员学生积极报名,以保证任务的完成。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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