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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2-01-01 00:00  

鲁劳职院安保〔20117

 

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寒假前和寒假期间的安全工作,预防和避免重大安全事件的发生,保证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良好稳定的秩序,根据上级及公安机关关于做好寒假前和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学院领导的部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

一是做好学生离校前的安全教育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各系要在寒假前对学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重点教育学生要遵纪守法、言行举止文明,禁止酗酒滋事、打架殴斗、破坏公物等,对违反者,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以保持校园的良好秩序;二是教育和提醒学生妥善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现金、卡、手机等随手携带,手提电脑在不使用时要随身携带或锁在橱子内,离开宿舍时要随手锁门、关窗,防止物品丢失或被盗;三是教育学生不使用违禁电器,不乱拉乱扯电线违章用电,注意用电安全,遵守作息时间,不在规定时间外出校并按时返校;四是教育学生外出实习和出行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无营运资质车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发生。学生假期内若外出打工,一定通过正规的中介机构介绍,并向辅导员登记打工的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防止上当受骗和其他安全事件发生。

二、切实做好学生往返安全教育工作

提醒和教育学生购票要通过正规售票网点,避免上当受骗。凡是到学院从事预售车票业务的营运机构,由学工部同意并到院办、安保处备案后方可允许在指定位置摆摊设点;未经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都不得擅自在校园内从事该项业务。安保处要做好巡查,发现违规立即取缔。各系要详细登记学生离校时间、去往地点和乘坐车次等信息,并存底备查,在学生返校时要做好报到登记,准确掌握学生返校情况。若学生自行包车返乡,一定要乘坐有营运资质的车辆。学生放假离校时,安保处要对所有进校园接学生的营运车辆逐一检查,凡是没有营运资质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同时,各系要加强寒假期间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增强家长作为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学生的校外安全工作,保证同学们文明安全离校,平安返校。

三、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管理

安保处要进一步加强门卫和校园公共部位特别是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治安巡查,对外来人员、车辆做好询问、换证,闲散可疑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发现非法商贩摆摊设点、张贴广告等要立即予以取缔。同时,继续加强学生晚间封闭时段的门卫管理,防止学生在封闭时段出校门,做好安全预防,减少或避免各类案件、事故发生;学工部和各系要继续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和值班,对外来人员进入公寓的要严格执行询问登记制度,严防闲散人员进入公寓,做好安全防范,保障住宿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总务处要加强对餐厅的监管,切实保证饮食卫生和消防安全。

四、继续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

安保处继续加强校园巡查,发现火情火险及时处置,并做好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单位整改;各部门、单位,特别是学工、总务、各系和实习工厂等,要对辖区内公寓、餐厅、实训生产场地、锅炉房、配电室、天然气加压换气站、自来水加压站等重点部位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尤其是用电、用火和使用违禁炊具、电器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或问题应及时排除或纠正;并继续做好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教育,教育学生不使用违禁电器,不在校园等公共场所使用明火、乱丢弃火种等,避免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五、切实加强寒假期间的安全工作

由安保处牵头,在寒假前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重点是餐厅、公寓、教学楼、实训楼等重点部位和校园公共设施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隐患,并提出主要隐患整改建议。各部门、单位要在寒假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好教室、微机房、库房、公寓及实训场地等部位的封闭工作,关闭电源、水源、门窗,尤其是各楼一层的门窗要逐个关闭、落锁;并安排好假期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安保处要安排好保卫干部假期值班和校卫、门卫人员上班,切实履行好看家护院的各项职责和服务,对实训楼、办公楼、餐厅等重点部位特别是在夜间要重点盯防,并做好巡查、检查记录,避免盗窃、火灾、破坏等事件的发生,保证假期内的校园安全。一旦出现应急事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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