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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评估、保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0-10-15 00:00  
                                         鲁劳职院安保〔2010〕6号

  各部门、单位:按照学院党政关于做好迎接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学院的安全工作,为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顺利进行和取得优异成绩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特作出如下通知: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学院关于迎评工作的目标和部署要求为统领,牢固树立“平安校园”理念,以“迎评估、除隐患、保平安”为目标,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面、深入、扎实地做好我院的安全工作,切实维护我院的安全稳定,迎接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顺利进行。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一)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10月份,由安保处、学工部牵头,宣传和各系配合,以“营造校园安全文化,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为主题,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举办安全教育讲座,并采取主题班会、座谈会、上安全知识课、安全宣传展板、开展安全知识板报比赛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教育,尤其要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食品安全以及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自我保护等方面的教育。同时,要重点解决个别学生违反校纪校规,打架斗殴的问题,在学生中深入开展法律意识、自尊自爱和文明行为教育,切实起到警示作用,减少和避免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二)深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综治办牵头,对全院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深入、细致不遗漏;学工、总务、基建、实习工厂和及各系等部门单位,要重点对公寓、餐厅、煤气换气站、供水加压站(池)、建筑设施、实训生产场地等部位存在的隐患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逐一排查,不留空白、盲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造册建立台帐,逐一明确责任,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和隐患问题,拿出整改措施,能立即解决的要采取措施立即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落实好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要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做好教育管理和思想、矛盾化解排解工作。学工部门和各系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经常到学生中去、到学生公寓中去,摸清掌握学生学习、家庭、生活以及思想动态等情况和底数,并逐一落实帮扶、管理教育责任。对不按照学院规定的作息时间归宿甚至是夜不归宿的学生要加强教育管理;对家庭困难学生给予关心、帮助;对思想情绪不稳、性格偏执甚至有精神压力和心理障碍的要给予及时疏导、排解治疗;对个别违纪违法的学生要加强教育,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各部门、单位要关心群众,及时了解职工的思想情绪并解决好职工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对容易引发群体性的矛盾纠纷,要足够重视,认真分析,落实责任,积极稳妥处理。同时要讲究工作方法和艺术,做好耐心细致地思想政治工作和矛盾排解,把矛盾、问题努力化解在部门、单位内部和萌芽状态,杜绝因方法不当甚至简单粗暴而引发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三)加强校园安全秩序管理。安全保卫部门要加强门卫管理,认真实行外来人员登记和外来车辆换证等制度,严防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要加强值班巡逻特别是夜间的值班巡逻,维护校内正常治安秩序。要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校、涉生的违法犯罪活动,配合城管等执法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学工部门要加强对学生宿舍区的管理,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侵害学生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对用电线路和配电设施的检查,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四)加强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总务后勤部门要对变电室、锅炉房、燃气换气站等设施及时检修,严格操作规程,确保安全。要严格餐厅主、副食品以及饮用水的监察管理,稳定饭菜价格和质量,严禁人为中毒事件和不稳定事件发生。对教学楼、实训楼、公寓等,要按照责任区域,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安排好值班。各系部和实习工厂要做好实习教学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人身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网管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网的监控管理,及时删除不良有害信息。安全保卫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有关部门妥善解决。(五)加强交通安全和车辆停放秩序管理。院办公室、实习工厂等要加强对机动车辆的管理,定期检查维修车辆,严禁车辆“带病”运行。督促营运单位加强对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保证师生的交通安全。各系部、单位要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乘坐非法营运和无安全保障的车辆,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师生或外出参观、旅游。整顿车辆停放秩序,各种车辆应在停车场(区)或指定位置有序停放(见车辆停放区域说明,附后)。济南校区禁止车辆进入教学楼、实训楼、培训楼、图书楼等教学办公场所停放,禁止在教学楼北侧各门口消防通道上和厦檐下停放车辆;长清校区禁止在1#、2#、3#、4#教学楼前及1#、2#教学楼周边道路停放各类车辆。学生公寓群内车辆停放区域由学工部自行划分。安保处将于10月15日进行车辆停放情况检查,对违反者给予纠正,不服从管理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以对学院事业和全体师生员工高度负责的态度,以“迎评估、除隐患、保平安”为目标,切实把做好迎评期间的安全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按照“一岗双责”,认真落实责任制,密切协作,团结合作,形成合力,抓好落实。学院整体安全工作由综治委组织领导,综治办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和安排。各部门、单位也要建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组织,按照学院的党政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做好每一项工作,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和师生的生命安全。(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扎实的开展工作。要按照学院的统一部署,迅速组织行动起来,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部门、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防范工作到位。(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迎评之前,学院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就有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组织一次全院安全大检查;综治办每周进行一次检查,评估期间每天进行巡查,评估结束后将就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动和积极依靠广大教职工、学生共同参与,抓紧、抓实、抓牢,切实把工作落实到位。(四)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确保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到人,不留死角和空白。对组织工作不力、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和重大恶性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落实学院值班和评估期间值班制度。做好信息报送,有情况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和学院领导,重要情况、重大事件立即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     附:汽车及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停放区域说明 一、济南校区(一)汽车车停车场(区)为:①校门内北马路北侧停车区 ②教学楼前广场东西两侧停车区 ③培训楼前小广场南北两侧停车区 ④东马路西侧停车区 ⑤西马路东侧停车区 ⑥立苑北餐厅小广场停车区 ⑦实习工厂停车区自行规划。(二)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停车场(区)为:①教学楼南通道边停车区 ②实训楼北通道边停车区 ③校园南马路北侧停车棚 ④校门内北马路北侧门卫值班室以东和110值班室以西停车区 ⑤实习工厂停车区自行规划。二、长清校区(一)汽车停车区为:①1#、2#教学楼前马路西侧停车场 ②4#教学楼南马路南侧停车场 ③学生餐厅北马路北侧 ④学生公寓群内部停车场自行规划。(二)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停车区为:①1#、2#教学楼各连廊东部花坛以东 ②3#、4#教学楼之间道路 ③学生餐厅东马路东侧。④学生公寓群内部停车区自行规划。三、两校区教学楼、实训楼、图书楼、培训楼及生产实习车间内严禁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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