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劳职院安保〔2010〕3号
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暑期的安全工作,保证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良好稳定秩序,按照学院领导的部署和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由综治办负责,在暑期前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重点是餐厅、公寓、教学楼、实训楼等重点部位设施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隐患,并向学院写出存在主要隐患整改的建议报告。各部门、单位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在暑期前对各自辖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做好教室、微机房、库房、公寓、实训场地等部位的封闭工作,要关闭电源、水源、门窗,尤其是各楼一层的门窗要逐个关闭并落锁;总务部门要加强对餐厅的监管,尤其饮食卫生安全要盯紧、盯死,坚决防止饮食安全事件发生。
二、安全保卫处要做好暑期校园治安管理,重点加强门卫管理、校园巡查,特别是做好对公寓、餐厅、教学楼、实训楼等重点部位的巡查,严防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预防重大治安等案件和其他事件的发生,维护好校园的公共安全秩序;各部门单位要安排好人员值班,防止重大盗窃等案件的发生;一旦发现重大案件、事故要妥善处置,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并于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报告。
三、学工部门和各系要在暑期前开展一次学生安全教育,重点是遵守校纪校规,言行举止得体,安全知识牢记,人身安全第一,注意防盗、防骗。放假期间,个人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整理保管好宿舍内个人用品,外出交通、旅行、游泳等注意安全,学生暑期内若打工,一定通过正规的中介机构介绍,并向辅导员登记打工的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以便保持联系。同时各系要与家长沟通,增强家长的监护责任,保证学生暑期不出意外,确保文明安全离校,平安返校。
四、做好学生往返和交通安全工作。凡是到学院从事预售车票业务的营运机构,由学工部同意并到院办、安保处备案后方可允许在指定位置摆摊设点;未经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都不得擅自在校园内从事该项业务。安保处要做好巡查,发现违规立即取缔。各系要登记好学生离校时间、去往地点和乘坐车次等信息,并存底备查,在学生返校时要做好报到登记。若学生自己购票或自行包车返乡,一定要乘坐有营运资质的车辆。学生放假离校时,安保处要对所有进校园接学生的营运车辆逐一检查,凡是没有营运资质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