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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学院维护稳定领导小组(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2010-05-12 00:00  
 
鲁劳职院党[2009]60号

 

 

各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我院安全稳定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完善组织,做好我院安全稳定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和《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人事变动情况,对学院维护稳定领导小组(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学院维护稳定领导小组(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长:孙云早、张友山

副组长:王兴军、王韶明、胡涌、方成健、周峥、李华宾

  员:刘敬循、吕静波、许有才、张丽芳、王芳、杨琳、王洪彩、刘爱林、张新成、崔卫东、崔文、刘同森、王志高、刘登科、庞恩泉、王军、王洪琳、陈福恒、王兆晶、张晓青、王华莲、孙泽涛、田幼勤、胡浩江、薛彦登、于惠、安军、赵峰、尚绪强、赵爱梅、李春生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稳定以及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稳定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组织进行安全稳定及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和教育;

二、制定和实施学院安全稳定和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院安全稳定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和组织,组织和督促学院各部门、单位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现全院安全稳定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群防群治,齐抓共管;

三、与各部门、单位签订年度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严格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四、检查学院治安、安全稳定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研究和解决治安、安全稳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采取积极措施,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隐患和事端;

五、决定学院安全稳定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奖惩等事宜。

下设办公室设在安保处

  任:刘登科

副主任:吕静波、张丽芳、刘同森、崔文、王志高、赵烽、张兴昆

  : 靳宏举、赵子金、李庆林、张韧、王云祥、刘飞、薛超峰、耿际华、张广华、潘忠卫、王洪涛、段登华等。

负责安全稳定和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院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和工作报告、工作总结等;

二、搞好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全院安全稳定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动态信息,提出建议和意见,供领导决策;

三、负责委员会例会及安全稳定和综治工作会议的组织、准备,协调各级安全稳定和综治组织的关系;

四、负责督促、检查学院关于安全稳定和综治工作部署的落实和各部门、单位安全稳定和综治责任制及重点要害部位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督促整改;

 五、组织安全稳定和综治工作的考核评比,并提出奖惩建议报学院委员会。

各部门、单位的基层安全稳定和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以及义务治安、消防等群防群治组织要按照《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办法》、《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安全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建立,并于1130日前将组成人员名单送学院办公室和安全保卫处备案。

特此通知。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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