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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院安全技防设施管理的通知 鲁劳职院安保〔2008〕3号
2010-04-21 00:00  

 

各部门、单位:

学院技防设施是对校园重点区域、重点部门实施监控,预防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及公私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学院在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在长清校区实施了技防设施一期工程,并且已进入调试运行阶段。近一段时间以来个别学生违反有关法规,故意乱动、破坏技防设施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技防监控系统的稳定性和正常运行带来一定损害,增加了维修调试的难度,严重影响了监控效果。为加强学院安全监控设施的管理,保证技防系统的设施不受损坏和正常运行,现就技防设施管理的有关事宜作出如下通知,望认真贯彻遵照执行。

一、学院安全保卫部门按照职责,认真落实技防设施中心监控室的工作规程和有关制度,安排好24小时值班,发现有盗窃、破坏等案件及时报警迅速处置;学生公寓、教学楼、实训楼等分监控室,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并与学院中心监控室紧密配合,发现可疑现象及时报告,形成系统联动。

二、各系、部、部门要加强所辖区域内技防设施的管理,落实防护责任制,教育学生、员工增强爱护学院公物的意识,提高爱护公物的自觉性,禁止任何人乱动和肆意破坏技防设施。

三、对故意乱动和损坏技防设施者,一经发现,根据所造成的损失依据有关规定由当事者加倍经济赔偿,并按照学院有关管理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相应处分;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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