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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校园控烟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2-05-08 00:00  

鲁劳职院〔201224

 

各部门、单位: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控制吸烟管理办法》业经2012425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望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控制吸烟管理办法

2. 校园公共场所控烟倡议书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控制吸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减少烟草危害,杜绝引发火患火灾,创造安全、卫生、文明的良好校园环境,按照政府有关公共场所禁烟办法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院师生员工以及来我院学习培训、工作等外来人员。

第二章  控烟管理

第三条 下列公共区域、场所禁止吸烟:

(一)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培训楼、学生公寓以及楼内楼道、卫生间、盥洗室和各会议室、教室、档案资料室以及实训生产场地(车间)、实验室等公共部位;

(二)餐厅、浴室以及锅炉房、配电室和室内体育馆、会议报告厅等公共场所;

(三)校园内广场、道路、绿化带、园林、景点以及运动场等公共区域。

第四条 禁烟区内需做到:

(一)所有师生员工及其他人员不得在禁烟区吸烟。所有人都有权要求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

(二) 禁烟区内应保持清洁无烟的良好环境,不得摆放烟灰缸及其他烟具;

(三) 禁烟区内,任何人都必须服从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的管理。

第五条 学院内商业网点严禁出售香烟制品,校园内禁止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

第三章   机构职责

第六条 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后勤和安全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控烟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控烟工作,下设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保处和总务处,负责控烟的日常管理工作。     

控烟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自己职责范围和区域内的控烟工作负责。

学院组建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队伍,对控烟工作进行监督和巡查;各系、各部门都要建立控烟监督巡查队伍,负责本区域内的控烟监督、巡查。

第七条 宣传部、学工部、总务处、安保处和各系部等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控烟知识,了解吸烟的危害和后果,使戒烟、禁烟思想深入人心,动员更多的人加入到戒烟、禁烟的队伍中来。

第八条 各部门、单位应做好教职员工的控烟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以身作则,在控烟工作中起到良好示范作用,并积极教育、引导学生远离烟草危害,不在禁烟区域吸烟。

第九条 安保处和总务处组织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进行控烟相关知识培训,为控烟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和医学专业指导。

第十条 安保处、总务处、学工部负责校园公共部位控烟日常巡查、监督工作,发现违反者要及时制止、批评教育。

第四章  控烟监督

    第十一条 控烟监督、巡查员队伍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本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吸烟有害健康、戒烟、禁烟的相关知识;

(二)劝阻、制止在禁烟区内的吸烟行为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三)监督校园内非法烟草制品和广告;

(四)其他维护校园内清洁无烟的职责。

第十二条 对违反控烟管理规定、经教育劝说无效的,教职工给予通报批评;对学生发现一次(包括被投诉经调查属实的),给予批评教育,对不接受批评教育屡次违反规定者,给予警告和严重警告等处分;对于因吸烟导致火灾等事故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三条 将控烟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与考核,并与评先评优挂钩。凡是违反控烟规定受到通报、处分或造成火灾等事故的教职工及学生,在各类评优时一律取消资格。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安保处、学工部和总务处按照职责负责解释。

 

附件2

                                     校园公共场所控烟倡议书

 

尊敬的老师们、同学们:

众所周知,吸烟严重危害人类的健康。一支小小的香烟含有焦油、尼古丁和一氧化碳等大量有害物质,可使吸烟者患上肺癌和其他多种疾病。吸烟者每月吸烟花掉的钱,对于一个来自普通家庭的学生来说,也是一笔很大的开支。因吸烟而引发的火灾事例频频出现,造成了无数的悲剧。这不得不令我们深刻反思,“吸烟”的种种得意之举都应该被崇尚文明、追求健康的现代人所摒弃。

学校是文明、健康的场所,是我们工作学习和健康成长的摇篮,应该坚决摒弃吸烟这种不文明行为,为此,我们向全校师生发出以下倡议:

一、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从自身做起,在校园内以及教学区、生活区等校园公共场所不吸烟。

二、增强自我控制能力,自觉抵制诱惑,提倡不吸烟、互不递烟。

三、教职工要做好表率,在校园内公共场所和学生面前不吸烟,并力劝身边吸烟的同学戒烟。

四、同学们正直青春年少、风华正茂,摒弃吸烟等不良习惯尤为重要,代表着青年人文明向上的良好风貌,为了您一生的健康平安,要从我做起,身体力行远离烟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升生活质量和人生品味。 

五、相互监督,共同控烟,如发现在控烟场所内吸烟者,应及时主动劝阻。

尊敬的老师们、同学们,为了自身和他人的身体健康,为了创造洁净、文明、优雅、和谐的校园环境,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远离烟草,控烟戒烟、爱护身体,做一名文明、健康的好公民。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安保处 学工部  总务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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