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劳职院安保〔2011〕3号
为了确保汛期到来前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汛情发生时及时组织抢险救灾,预防和避免重大灾害后果,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根据上级机关和地方政府防汛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规范及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防汛工作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各部门、单位要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服从指挥,团结协作,以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思想观念,切实落实防汛责任制,组建防汛队伍、储备防汛物资,排查并消除校园防汛安全隐患,建立防汛工作预警机制等任务。一旦接到防汛预警或命令,要确保队伍拉得出、物资供得上,坚决完成防汛工作任务,确保汛期安全。
二、防汛责任制和领导机构
1、防汛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确保汛期安全是学院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要职责。学院实行防汛工作 “一把手”负总责,两校区管委会和分管院领导、各职能部门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级负责的目标责任制度。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建立防汛预警响应机制,落实防汛工作职责,加强防汛工作领导;在防汛预警响应启动后应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联络畅通,接到上级防汛工作指令后,立即组织防汛队伍携带防汛物资装备投入抢险救灾,令行禁止,不得拖延推诿,贻误时机。对于防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对于玩忽职守,造成责任事故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2、学院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友山
副组长:王兴军 王韶明 胡 涌、李华宾
成 员:刘登科、刘同森、崔 文、张丽芳、庞恩全
王洪林、王兆晶、薛彦登、田幼勤、孙泽涛
王 军、陈福恒、王华莲、赵 峰、李春生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领导、组织、监督全院的防汛工作,贯彻落实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命令,部署全院防汛工作,及时掌握全院汛(灾)情并组织实施防汛抢险措施;督促检查各部门单位落实防汛责任制、组建抢险救灾队伍、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开展防汛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实施防汛抢险等工作的情况;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李华宾
副主任:刘登科、刘同森、张丽芳、崔 文
成 员:张晓青、张兴昆、刘 飞、张 韧、赵子金
李庆林、吕继柱、张立新、李宗茂、周 永
张 颂、叶 永、徐 峰、黄玉海、王新民
防汛工作办公室(值班室)设在安保处。
值班电话:济南校区 87196581、87196110
长清校区 89639110、89638622
以上领导机构人员若有变动须于每年5月底前予以调整。
防汛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是:贯彻执行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指示,参与组织指导防汛和抢险工作;承办院防办的日常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汛情、灾情,提出全院防汛工作建议,供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决策,根据领导小组指示发布汛情预警信息、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防汛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单位落实防汛责任制,督促检查防汛措施的落实;提出防汛物资储备计划,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防汛重大事故和表彰先进。
三、防汛抢险救灾队伍
学院两校区组建防汛班11个,每班12人,成员由各部门、单位选派年龄45岁以下的教职工组建(以会游泳的男性为佳)。其中:
济南校区防汛班四个
(1)防汛一班由党委(院长)办公室牵头组建,成员单位包括济南校区党政管理机关各部门
(2)防汛二班由总务处和安保处的济南校区工作人员组建
(3)防汛三班学工部牵头组建,成员单位包括济南校区各教学系部和教学管理部门
(4)防汛四班由实习工厂组建
长清校区防汛班七个
(1)防汛五班由安保处牵头组建,成员单位包括长清校区党政管理机关各部门
(2)防汛六班由机械工程系组建
(3)防汛七班由机制工艺系组建
(4)防汛八班由电气与自动化系组建
(5)防汛九班由信息工程与艺术设计系组建
(6)防汛十班由经济管理系组建
(7)防汛十一班由学工部(长清)组建
各防汛班组建单位须选定人员并填写《防汛班登记表》(见附件)。年度内防汛班成员若有工作变动须于每年5月底前予以调整充实并报防汛工作办公室。
四、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1、党委(院长)办公室负责按照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向上级报告汛(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情况;负责保障两校区及其对外通讯联络畅通,负责组织协调保障人员和物资的车辆运输等。
2、安全保卫处负责按照防汛工作办公室的指示启动防汛应急预案;负责维护校园治安秩序;负责维护救灾现场及其周边治安秩序;负责维护校园道路交通秩序。
3、学生工作部负责维护两校区学生公寓正常秩序;负责组织公寓内学生紧急避险;负责保障公寓内供电、广播等设备正常运行。
4、总务处负责协调组织医护人员及时救助伤病人员;负责按照我院防汛工作需要和地方政府防汛机关要求储备防汛物资、工具、装备等。
每个防汛班须配备雨衣12件、照明灯具两盏、铁锨12把、两轮推车两辆。
各类防汛物资如:编织袋、铁丝、抬筐、手钳子、黄沙等,应按照我院防汛工作需要和地方政府防汛机关要求足量保质储备,一旦我院发生汛情或接到上级防汛领导机关的指令应保证随时投入使用(储备物资报表须于每年5月底前报防汛工作办公室)。
5、基建处、实习工厂负责两校区变电、供电设备正常运行;必要时按照防汛办指令切断局部供电等。
五、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灾害预防
每年汛期(6月1日至9月底)到来前,由防汛工作办公室组织一次全院防汛工作安全大检查,全面认真排查防汛安全隐患,防止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排查整改的主要内容有:
1、校舍防汛安全。包含两校区永久性建筑、临时性建筑。重点是年久失修的房屋建筑,年代久远的院墙等。检查的内容有:建筑物、院墙基础有无沉降塌陷;建筑物承重墙、院墙有无断裂、倾斜;屋面防水是否渗漏;屋面排水和建筑周边散水是否顺畅等。
2、校园防汛安全。包含两校区校园雨水排泄系统。重点检查内容有:道路雨水管道是否通畅;道路雨水窨井是否有淤积堵塞;窨井盖、下水道井篦有无缺损;傍山泄洪沟渠是否有阻塞;地势低洼处的建筑排水防洪是否合理有效等。
3、电气防汛安全。包含两校区强电变电、供电线路系统、弱电传输系统。重点检查内容有:电路传输线缆绝缘状况;线杆、坠线绝缘和防雷状况;变电室、弱电机房是否有防雨水倒灌措施;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灵敏有效等。
对于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在报告学院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后,由总务处、基建处等职能部门立即采取措施在汛期到来前予以整改,确保安全度汛。
六、汛情预警和应急响应
1、汛情预警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1)蓝色预警(Ⅳ级):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已达50毫米以上,可能或已经造成影响且降雨可能持续。
2)黄色预警(Ⅲ级):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已达50毫米以上,可能或已经造成影响且降雨可能持续。
3)橙色预警(Ⅱ级):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影响且降雨可能持续。
4)红色预警(Ⅰ级):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可能或已经造成严重影响且降雨可能持续。
2、应急响应与汛情预警相对应分为:Ⅰ、Ⅱ、Ⅲ、Ⅳ级。
1)蓝色预警(Ⅳ级)响应:院防汛办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各部门单位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师生安全; 行人和驾驶人员应当注意道路积水和窨井,确保安全;检查校园排水系统,做好排涝准备。
2)黄色预警(Ⅲ级)响应:院防汛办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汛工作;在积水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实行交通引导或禁止通行;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和危房人员到安全场所避险;检查校园排水系统,采取必要的排涝措施。
3)橙色预警(Ⅱ级)响应:院防汛办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汛应急工作;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停止户外作业;处于危险地带的部门单位应停课、停工,采取专门措施保护师生员工的安全;做好校园排涝防洪,注意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4)红色预警(Ⅰ级)响应:院防汛办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汛应急和抢险工作;停止集会、停课、停工(除特殊行业外);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
七、应急结束和善后工作
当汛情或险情基本消除时,院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可视汛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治安管理、水毁修复等善后工作,恢复正常教学、工作、生活秩序;防汛物资工具等,应当及时入库储存,已造成损坏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充。
附件:《防汛班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